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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社会威胁儿童安全 救救孩子!

张晓粉

2014-6-16 15:57

“六•一”儿童节前夕,传来了令人震惊的消息:两岁半儿童中午12时许被父母放置在私家车后座。直到下午五点想起找孩子时,孩子已经闷死在车内,皮肤上还有灼伤的水泡,死亡原因是中暑引发的热痉挛。

近年,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西安都有儿童被遗忘在校车里被闷死的案例报道。儿童在小区内被车剐撞身亡、由于母亲推着婴儿车走在超市出口的机动车道上被挤撞而死的案例,也绝非个案。

到2013年底,国内私家车保有量已达到8500万辆,较2003年增长13倍,汽车社会已经倏忽而至,受威胁最大的,还是儿童群体。在我国生育率走低的当代,每年有超过20,000名儿童死于交通事故,死亡率是欧洲的60倍。而最新数据显示,儿童安全座椅在中国的使用率不足1%。

加强保护儿童交通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施行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等法律措施,已经刻不容缓。

第一、强化企业责任增加儿童安全座椅配置

使用儿童座椅能够最大程度保护儿童的乘车安全,在发生碰撞时,儿童座椅可以将1岁以下婴儿的致命可能性降低70%,将1-6岁幼儿的致命可能性降低54%。汽车企业对儿童安全负有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多的汽车企业已经在各类乘用车产品上,将ISOFIX儿童座椅固定装置作为标配,其中大众、沃尔沃、宝马等很多企业在这方面,多年来坚持不懈。国家相关部门应引导企业重视儿童安全装置,各企业也应该将前后倒车雷达作为重要配置,增加安全屏障。同时,应发明设计驾驶员离开座位而乘客还没有下车的安全提醒装置,一旦家长或驾驶人将儿童遗忘在车内,车辆自动报警。在强调“车联网”技术的当代,解决儿童遗忘报警,或钥匙遗忘在车内报警等问题,只要重视研发,都轻而易举。

第二、抓紧立法依法保障儿童安全

国家立法部门经过调研,把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作为立法规划,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保护儿童安全。同时,建议修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对不满六岁儿童穿越机动车道时必须由成人实施有效监护,不得让儿童单独或徒步穿越机动车道,不得推着童车穿越机动车道等,写进法律,通过强行规定,提升儿童安全意识。

第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安全意识

一些年轻家长汽车安全意识不强,汽车使用经验不足,不重视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即使车辆有配置,也因为怕麻烦、存侥幸等心理,忽略对这一保护儿童的安全设施的使用。这就需要强化执法检查,发现违法个案,严肃查处。

第四、强化社会宣传形成舆论氛围

社会舆论和各级媒体也应做好各种宣传。今年“六•一”前夕,分别在成都、武汉、呼和浩特、重庆、广州等五大城市举行的“守护童年•安全童行 2014一汽-大众儿童安全行动”,就很有引导意义。通过一系列儿童安全出行的公益路演、车展活动和广告宣传等方式,宣传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作用。

仅仅一两个汽车企业的活动是远远不够的。保护儿童,减少儿童交通事故伤亡数量,我们和欧洲相差太远。这既是文明的差距,也是执法的差距,更是全社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差距。交通、教育、妇联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应该各尽其力,保护儿童健康成长。

无论法律保护还是人文关怀,都应该成为我们这个社会对儿童安全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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