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源 汾河库区周边禁止两类车通行
昨日,记者从省交管局了解到,为保护汾河水库的水质安全,省公安厅决定,从1月31日起,汾河库区周边路段及汾河上游路段禁止焦煤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直至跨库区公路改线完工。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司机,将处以20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汾河水库库区周边的管制路段:215省道忻州静乐县丰润高速出口至娄烦县杜交曲镇、217省道娄烦县石峡沟村三岔口至县城涧河一号桥、252省道娄烦县静游镇娄岚高速口至古交镇城底镇炉峪口村、229县道娄烦县杜交曲镇罗家曲村至娄烦县城涧河一号桥,禁止煤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汾河水库上游沿线公路管制路段:215省道忻州宁武县东寨镇至静乐县丰润高速出口、909县道忻州静乐县神峪沟乡杨家崖村至丰润镇苏坊村禁止上述车辆通行。(转载/网上车市太原站 黄强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
展开全文
切换城市
当前城市
北京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