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车型免征购置税 新能源车型趋势利好
【网上车市绍兴站讯 】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自今年9月1日起至2017年底,对纯电动汽车、部分符合条件的混合动力及燃料电池等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其中也包括部分进口车型。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
会议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支持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拉动国内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新的扶持政策,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利好。可以预见,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新能源汽车行业定能展现出更加强劲的发展后劲,为可持续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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