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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抛物要被罚款50元还担刑责

南京地方站 2012-11-15 15:33

【网上车市南京站讯 】11月12日上午11点多,南京绕城公路上突然掉落下来一个半人高的白色大球,引得后面的车纷纷避让,幸亏民警通知保洁人员进行了清理,才未酿成悲剧。交警提醒,高速上抛洒物品要被罚款50元,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关刑事责任。

据了解,12日上午11时许,高速二大队民警沿绕城公路巡逻至五百户匝道附近时,发现第三股车道路内有一个半人高的白色大“球”,经过的车辆纷纷避让,民警立即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前查看。民警发现,这个白色大球原来是内装编织袋的大袋子,便立即拖至路边,通知保洁人员予以清理。后民警巡逻至双麒路匝道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路边,旁边走来一个人。经询问,司机称自己刚发现掉了一包货,正想让跟车人员沿路返回寻找,民警连忙阻止其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随后,保洁人员将该物件拖回交还大货车,民警对司机的抛洒行为,则依法处以50元罚款处罚。

高速二大队民警提醒,随着进入冬季,时常会有雾情,影响道路能见度,一旦货物抛洒,极易引发后车相碰事故。货车出车前,驾驶员、运输公司一定要系牢固定所运货物并做安全检查。驾车行驶过程中,发现道路抛洒物,要拨打路政或报警电话,以便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避免其他车辆碾压、碰撞,发生交通事故。据介绍,车辆抛洒物品,不仅要处罚50元,因抛洒物品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关刑事责任。(文章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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